一、自觉执行本馆办证、借阅、赔书等有关制度,爱护书刊资料,保护好书刊中和借书证上的条形码。
二、遵守公共秩序,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喧哗嬉闹,维护公共卫生,爱护树木花草。馆内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便溺和乱扔杂物。家养宠物不得带入馆内。
三、讲究社会公德,仪表端庄,着装整齐。文明礼貌,尊重工作人员,尊重读者学友。酗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严禁入馆。
四、本馆书刊外借(含少儿外借)期限为22天。若不能按时归还,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。过期每册按0.10元/天收取过期费。所借书刊定价超过押金,须另收临时押金。
五、读者在书刊借出前须对所借书刊进行检查,发现涂、画、撕等污损现象应及时反映,加盖检查章后借出,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将作损坏书刊处理。
六、遗失、损坏书刊,按该书刊定价2-7倍赔偿,另缴采编条码费。损坏条形码,按3元/条赔偿。
七、借阅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